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规定,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将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或方向) | 学习 形式 | 拟调剂 招生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1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9人 (工学) | 260 | 34 | 51 |
2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9人 (理学) | 274 | 34 | 51 |
3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11人 (工学) | 260 | 34 | 51 |
4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9人 | 260 | 34 | 51 |
备注1:①化学工程与技术调剂指标9人(工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和应用化学招生指标相通),按照工学类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②化学工程与技术调剂指标9人(理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和应用化学招生指标相通),按照理学类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③当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或理学)调剂生源不足时,则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或理学)调剂指标可互相调整。
备注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各专业类别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
二、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并达到申请调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同时需满足如下条件: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考生初试专业 (门类/一级学科/专业) | 调剂考生 初试科目要求 | 其他学术条件要求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703化学 0710生物学 | 工学: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理学: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 | *原则上仅接收学硕调剂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 0860生物与医药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 0836生物工程 | 工学:统考科目包含英语和数学,且本科所学专业或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材料、化工、环境、化学、食品、生物相关 | |
0857 | 资源与环境 | 0857资源与环境 0856材料与化工 0860生物与医药 090302植物营养学 0955 食品与营养 |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
三、调剂程序
(一)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和相应报名支撑材料,完成调剂报名。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8日00:00,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二)学院按填报信息对调剂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调剂系统关闭后 24 小时内确认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并将拟参加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三)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四)复试审核材料提交:接收到研招网调剂系统复试通知的调剂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s://yjs.whpu.edu.cn/info/1070/3047.htm)要求,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zs.whp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五)网络远程复试费: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六)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应用技能等掌握程度,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硕士/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及大学相关化学实验基础等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资源与环境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基础化学和环境工程学等能够反映考生专业水平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
(2)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科研基础、科研潜质、科研思维、表述能力、目标志向等)两部分,考生口头回答问题。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学科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是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
(七)复试安排
网络远程复试相关专业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口头回答问题。复试采取 “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我院调剂复试各项流程、复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接受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请关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本院官网及qq群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传达我院调剂复试安排。
(八)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1.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https://www.chsi.com.cn/)的考生,请准备好软硬件,做好测试,按时应试。
2.复试设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应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
(1)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或1部手机。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1部手机。辅机位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
3.网络环境:考生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全过程。考生须事先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如使用WIFI有线网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的情况,避免太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4.复试环境:复试环境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场,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1.调剂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电话:吴老师027-83937099, 孙老师027-83943956
2.调剂咨询QQ群:711348116
化环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