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组 长:于雪
副组长:闫俊涛
成 员:李云雁、范国枝、梅运军、未本美、关金涛
柴 波、张军涛、赵 冲、孙 亚
秘 书:周林萍、张 园、钟 灵、郑子豪、黎小芳
2.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组 长:于雪 副组长:黎操
成 员:胡纯、徐玉玲、许承志、廖丽霞、万忞
3.研究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组配备2名工作人员。
4.复试小组要求
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考场,现场复试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等。工作人员应事先熟练使用复试所用软件和硬件设备,熟悉掌握复试操作流程,同时熟悉现场复试流程,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在复试中要全程录音录像。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5 |
0 |
273 |
37 |
56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19 |
0 |
273 |
37 |
56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27 |
4 |
251 |
33 |
50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士兵计划专项) |
1 |
0 |
226 |
30 |
46 |
注: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各专业类别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2.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备注:一志愿考生复试加qq群(370213605)。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27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whpu.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均为电子版。
1.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
2.考生须交验本人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1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应用技能等掌握程度,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硕士/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及大学相关化学实验基础等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基础化学和环境工程学等能够反映考生专业水平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
2.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科研基础、科研潜质、科研思维、表述能力、目标志向等)两部分,考生口头回答问题。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该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进行。
5.复试要求:“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现场复试相关考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现场复试相关工作。具体请关注学院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动态”栏的通知。
(四)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3.27 |
8:30-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
学校招生管理系统 |
3.28 |
8:30-10: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考生笔试 |
院办会议室4-306 |
3.28 |
10:40-12:4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 |
院办会议室4-306 |
3.28 |
14:30-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考生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 |
院办会议室4-405 |
3.29 |
8:00-17:00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考生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 |
院办会议室4-405 |
注:1.以上为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另行公告通知。
2.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校园。
交通指引:导航搜索“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东校区生化楼”,生化楼(成学楼对面),学院会设交通指引牌。
(五)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六)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复试通知另行公告。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调剂信息咨询电话:张老师027-83943956;咨询QQ群(907359777)。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院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网址:https://hhxy.whpu.edu.cn/)。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申诉渠道
1.化环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3943873
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