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School of Chem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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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研究生复试细则和记分标准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人次:

2016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

招生复试细则和记分标准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3)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4)专业课考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5)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且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内容相同,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2、复试形式

1)专业课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地点:化环学院405行政会议室)

2)外语测试听、说、读、写能力,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地点:化环学院401办公室)

3)综合面试老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地点:化环学院405行政会议室)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三、综合复试成绩:

  综合复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   0.2*(外语水平)   0.4*(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四、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0.6*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   0.4* (综合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统一按初试满分折算为100分.

五、复试时间:

3月21日下午14:00—17:00资格审查

地点:化环学院407办公室

3月22日上午8:00—11:00体检

地点:常青校区校医院

3月22日下午13:00—15:00专业课笔试

地点:化环学院405行政会议室

3月22日下午15:10—17:30  外语口试、综合面试

地点:化环学院401办公室、405行政会议室

具体复试流程详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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