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School of Chem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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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人次: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组织与领导

    1、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宋光森 副组长:王尚玉、李建芬

成员:宋光森、王尚玉、李建芬、李云雁、王婷、胡频伟

秘书:胡频伟

    2、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宋光森、李建芬

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教授和导师代表组成。其中,包含负责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英语能力测试老师。

    三、招生指标与复试分数线

    1、2019年我院招生计划为:全日制37人,其中学术17人,专业学位20人。

    2、复试分数线:

    总分及单科达到国家A区线。

    复试比例:学术1:2.5,专业学位1:2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诚信、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3)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科学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4)专业课考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 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研究生复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实验教程、化工原理等课程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卷,考虑到不同生源和专业的学生选修专业的差别,可以选择性答题。参考书目:1、《无机及分析化学》2、《基础化学》3、《有机化学》4、《化学实验教程》5、《化工原理》以上书目版本不限。

    (5)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且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内容相同,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2、复试形式

    (1)专业课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地点:4号楼医护电教室)

    (2)外语测试听、说、读、写能力,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地点:化环学院401办公室、403办公室)

    (3)综合面试由老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地点:化环学院405行政会议室、306会议室)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五、综合复试成绩: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3项组成。复试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2.复试总分为复试各项得分的算术和,满分为300分。即:

复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口语听力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六、综合总成绩: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初试成绩统一按初试满分折算为100分.

    七、复试时间安排:

3月24日(星期天)15:00—17:00或3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化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

地点:化环学院407办公室

3月27日上午,3月28日上午 体检

地点:常青校区校医院

3月25日下午14:00—16:00专业课笔试

地点:4号楼医护电教室

3月26日上午8:30—12:00 外语口试、综合面试

3月26日下午13:00—20:00 外语口试、综合面试

3月27日上午8:30—12:00 外语口试、综合面试

地点:外语口语:化环学院401办公室、403办公室、

综合面试:405行政会议室、306会议室

    八、录取工作

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查(如身份证、人事档案、学历证书等)、录取名单确定等录取工作均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校给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必需在12小时内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九、申诉渠道

武汉轻工大学化环学院党委

电话:83956762

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本办法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