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School of Chem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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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0 浏览人次: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与领导

1.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宋光森

副组长:王尚玉、李云雁、闫俊涛

成 员:王春生、张军涛、曾露

秘 书:张园

2.研究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组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每小组配备1名记录员。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人

081701

化学工程

全日制

13

081702

化学工艺

全日制

4

081703

生物化工

全日制

5

081704

应用化学

全日制

9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16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

23

2.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科1

业务科2

总分

081701

化学工程

37

37

56

56

264

081702

化学工艺

37

37

56

56

264

081703

生物化工

37

37

56

56

264

081704

应用化学

37

37

56

56

264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37

56

56

264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33

33

50

50

253

注:调剂考生总分及单科成绩首先要满足第一志愿国家A区线。

 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跨专业调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0.8万元

2.如上级和学校收费标准有最新规定,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特别优秀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一等10000元,覆盖率约10%;二等8000元,覆盖率约20%;三等6000元,覆盖率约70%。

4.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科研单项奖学金,凡在学术、科研、发明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者,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同一人多项成绩均可累加获奖。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资助金额较高,覆盖面较广。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6.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或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奖助,覆盖面较大。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等设立的金龙鱼奖学金(15000元/人)、金龙鱼助学金(3000元/人)。

7. 对于优秀的毕业生,达到条件的,可作为学校储备教师,学校全额支持其进一步深造,毕业后可回校工作。

说明:以上内容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一致之处,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五、复试日期

1、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中上旬

2、调剂考生复试:5月20日至5月27日(如遇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提前或延迟,将相应调整复试时间段)。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1)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口头回答问题。

(2)复试采取 “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每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约30分钟

(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置1名专职网络复试系统操作员,应事先熟练掌握操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5)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做好防疫准备的前提下,到达指定考场,通过网络平台对考生进行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

(6)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至少3年。

2、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满分100分。

(2)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口头回答问题。专业课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学术型硕士/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包括:无机与分析化学、化工原理、有机化学及大学化学实验等综合知识。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包括:基础化学和环境工程学等综合知识。 参考书目:《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大学化学实验》、《基础化学》、《环境工程学》、以上书目版本不限。

(3)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及综合能力考核(科研潜质、表述能力、目标志向等)两部分,考生口头回答问题。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且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内容相同,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校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以及湖北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报考资格审查

1.在复试前,学院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力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要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学院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疫情结束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九、破格复试与加分项目

1.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无特殊原因不予批准。

(1)基本原则

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搞破格复试;生源不足的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各学院破格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招生规模的3%以内。

(2)破格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低于国家线不超过5分,要求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或总分。

(3)破格程序

①考生填报《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拟破格复试考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破格申请表》),一人一表,表上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如需要,还需准备学习、科研等证明材料。

②考生需要由报考专业的2名校内专家推荐。专家须有教授职称,应主持层次较高的在研科研课题,具备充足科研资金。专家需在考生《破格申请表》中填写充足的推荐理由和明确的意见并签字。其中一位专家应充分了解考生,对考生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培养的潜力有全方位的了解,愿意推荐该生,并做后继担保。另一位专家应为考生报考学院的院长。

③考生将填写有专家推荐意见的《破格申请表》于第一批复试前交报考学院,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复试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考生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决定是否对其破格复试。学院复试小组如决定对考生进行破格复试,则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书面报告应详细阐述每一名考生破格复试的理由。

④学院负责通知破格复试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逾期没有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破格报告、破格考生排序名单、考生《破格申请表》原件、复试成绩于第一批复试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⑤复试成绩合格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研究决定拟破格录取上报名单。

⑥拟破格录取名单报省招办进行审批。省招办审批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方可录取。如果上级审核不通过,导致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十、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公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可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

(三)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并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vpn.whpu.edu.cn/; http://yz-chsi-cn.vpn.whpu.edu.cn )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我校将对调剂志愿锁定24小时,24小时后自动解锁。调剂志愿自动解锁后考生可以选择继续保留,以接受我校后继筛选,也可以选择修改,以填报其他高校。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各项成绩均不得低于 60分,否则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为各项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即: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成绩/复试满分)*40%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4.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下同)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5.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6.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提出变更申请。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十二、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1.学校公开部分

学校负责公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政策和规定、学校复试录取总体方案、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校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媒介为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vpn.whpu.edu.cn/zsgs)。

2.学院公开部分

学院负责公开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学院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申诉途径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媒介为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vpn.whpu.edu.cn/zsgs)

十三、申诉渠道

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电话:027-83956762


十四、其他

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