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School of Chem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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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5 浏览人次: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复试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将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以及身体状况等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与领导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光森

    副组长:闫俊涛

    成 员:李云雁、范国枝、梅运军、未本美、关金涛、张军涛、丁灯

    秘 书:周林萍、张园、钟灵

    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定复试实施细则;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条件;审定复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2.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于雪 副组长:黎操

    3.研究生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不少于5人,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组配备2名工作人员。

    4.复试小组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按时到达指定考场,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或现场复试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等。工作人员应事先熟练使用复试所用软件和硬件设备,熟悉掌握复试操作流程,同时熟悉现场复试流程,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在复试中要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至少3年。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

招生指标

非全日制

招生指标

081701

化学工程

27

0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0

0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23

(含士兵计划1人)

2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

一志愿考生总分及单科初试成绩满足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进入复试环节。

 

(三)调剂相关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原则上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其中,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调剂考生应具有一定基础的化学、生态环境及农业综合等相关知识。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方式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含调剂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如下表:

 

 

(三)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及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科研基础、科研潜质、科研思维、表述能力、目标志向等)两部分,考生口头回答问题。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该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测试:(a)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进行专业课测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b)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为2 小时。

专业课试题主要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应用技能等掌握程度,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硕士/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及大学相关化学实验基础等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型硕士专业课试题主要基于基础化学和环境工程学等能够反映考生专业水平的综合性和开放性知识。

    4. 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进行。

    5.复试要求:(a)网络远程复试相关专业考生在其所在地登陆“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口头回答问题。复试采取 “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b)现场复试相关考生根据学院具体安排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现场复试相关工作。具体请关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的通知以及QQ群(907359777)的通知。

 

(四)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将被锁定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考生一旦接受我校网上“待录取”状态,就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其他招生单位(包含一志愿报考单位)的录取机会,我校原则上不受理待录取解锁的请求。

 

五、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1.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https://www.chsi.com.cn/)的考生,请准备好软硬件,做好测试,按时应试。

    2.复试设备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应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

    (1)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或1部手机。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1部手机。辅机位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

    3.网络环境

    考生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全过程。考生须事先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上传、下载网速应稳定在5 Mbps以上。如使用WIFI有线网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的情况,避免太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4.复试环境

    复试环境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场,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

 

六、复试准备

(一)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 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

 

(二)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安排

复试场所

3.30(周四)

9:00-12:00

学硕、材料与化工专硕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学信网

3.30(周四)

9:00-12:00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化环学院办公楼306会议室

3.30(周四)

14:00-16:00

学硕、材料与化工一志愿考生线上模拟调试

学信网

3.30(周四)

14:00-16:00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一志愿专业课笔试

化环学院办公楼306会议室

3.31(周五)

8:00-12:00

学硕、材料与化工专硕一志愿考生线上复试

学信网

3.31(周五)

8:00-12:30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面试

化环学院办公楼405会议室

 

注:化环学院办公楼位于武汉轻工大学东校区生化楼对面,进入学校东门约50米右转即达。(可通过百度地图导航至“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东校区)到达学校东门。)

 

(三)复试资格核查

    1、复试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学院会同远程复试技术平台提供方对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接受资格审查,原件将在入学时核查;现场复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纸质版核查材料复印件1份。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学生证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毕业证书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或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或扫描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照片或扫描件。

    (8)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将以上(1)(2)(3)(4)(5)(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第(8)项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文件名为“文件3:姓名+复试费”。

“文件1+文件2+文件3”总大小不超过5兆,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到化环学院研招邮箱whpuhhxy@163.com。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若学校在招生计划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第一轮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如学院或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收回未完成部分进行二次分配。因二次分配增加了招生计划、现有复试合格考生不足以满足需要的学院,可以再次组织生源进行后继复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报考(含一志愿和调剂,下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应当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必须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当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9.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0.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确因工作需要,可在复试阶段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向报考(含调剂)学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学院同意变更的,书面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定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为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轻工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核查

    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官网(https://hhxy.whpu.edu.cn/)。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复试前先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验、管理,遵从考试指令。

    4.网络复试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考试期间最好保持充电状态,避免因手机电量不足影响考试。手机需退出除微信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闹钟、QQ、录屏录音、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避免在考试过程中被干扰。建议考前重启手机,清理内存。

    5.网络复试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6.网络复试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退出考试,应尽快回到考试流程,考试倒计时不会因退出考试而暂停。若因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须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

 

十、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监督电话:027-83940468,邮箱:whpuhhxy@163.com

    (2)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邮箱:whpuyjsc@163.com

    所有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十一、其他

    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武汉轻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武汉轻工大学化环学院硕士调剂申请登记表.doc

【远程复试】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现场复试】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